中國網財經11月7日訊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11月5日對北京首華建設經營有限公司(簡稱“首華建設”)下發了兩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原因分別是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和未按照節能設計進行施工。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首華建設施工的位于西城區萬明園小區的西城區2018年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萬明園小區,施工現場存在以下問題:1#住宅樓西側架空電纜沿鋼管敷設,未采取保護措施,不符合《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_945-2012第2.10.6條的要求。北京市住建委責令首華建設改正,處1000元的罰款 。
另一則處罰也與萬明園小區施工現場有關,存在的問題是現場安裝的外窗玻璃規格為5+9+5,不符合工程設計圖紙單體設計說明第二條第5項第3)目關于中空玻璃采用6+12+6的要求。北京市住建委責令首華建設改正,給予警告。
據天眼查數據,首華建設是北京房地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北京房地集團隸屬于北京市國資委。
數據還顯示,首華建設此前曾多次被相關部門處罰,原因包括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規程或者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2017年的12月一則處罰顯示,首華建設施工的云能投(北京)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京津冀戰略發展中心和互聯網金融中心裝修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2017年8月,首華建設施工的中科院東南小區科星社區綜合整治項目,施工現場被發現存在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