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22日訊 近期,信網(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島弘博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博置業”)在其午山國際商務中心項目設計項目當中,未辦理建筑工程設計招標發包手續,就擅自委托設計。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被嶗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令改正,并被處1.561萬元罰款。
據了解,弘博置業在其午山國際商務中心項目設計項目當中,未辦理建筑工程設計招標發包手續,就擅自委托設計。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49條: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依據該條例,嶗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弘博置業下達了處罰決定書,責令其改正,并處弘博置業項目合同金額7‰的罰款,即1.561萬元。
信網了解到,弘博置業成立于2010年11月9日,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落實情況,信網聯系到了弘博置業,該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已將該問題記錄,后期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后再給信網回復。截至到發稿,信網未收到弘博置業的回復。 信網記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