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2月5日訊 青島的劉先生在青島觀瀾大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交了15.88萬元裝修自己的房子,跟設計師商議之后,這筆款中包含預交的家具費用7.5萬元,約定裝修在60天內完工,但自從3月份開工至今,仍未完成,并且青島觀瀾大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對于其設計師承諾的7.5萬元家具款也不認可。青島觀瀾大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譚經理告訴信網(0532-80889431),因設計師無故失蹤,聯系不上,劉先生家的很多數據沒有對接,導致工期延誤,目前已經跟劉先生協商,月底前裝修完。
約定60天完工至今未完
2018年12月31日,劉先生在青島觀瀾大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交了15.88萬元,裝修自己的新房,雙方約定60天內完工。
劉先生告訴信網,這15.88萬元中包含一部分家具的預交款,“預交款是7.5萬元,我跟設計師商議過,說是給打7.5折,實際是56250元,這個錢就包含在15.88萬元里面。”
原本一切順利,可是從今年3月份開工至今,早已經過了雙方約定的完工期限,但劉先生的房子仍未裝修完。“現在就一點一點地在給裝修著。”劉先生說,不僅如此,就連當初自己交的家具款也不被認可,“期間遭遇了設計師離職,然后公司那邊就不認可當初交的家具款數額為56250元,只認可為40000多元。 ”因為當初交款時并未將家具預交款單獨標注,所以現在青島觀瀾大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不認可劉先生交的這筆錢。
青島觀瀾裝飾承諾月底前裝修完
對于此事,信網聯系到了青島觀瀾大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譚經理,其表示,由于設計師無故失聯,導致劉先生家的很多數據無法對接,這才造成了工期延誤,“很多都沒法對接,像客戶家里的門,已經安裝上了,但客戶要其他的顏色,就得拆了重新定,這一來一去就得幾十天。”
對于設計師的無故失聯,譚經理表示他也很無奈,但他表示,目前已經跟劉先生及其家人協調好了,在月底前肯定能完工。
至于家具款一事,譚經理說,打7.5折是設計師的私人行為,公司并不認可這一點。“客戶的房子130多平,他一共才交了15.88萬元,如果按照7.5折算家具款,這活根本沒法干。”譚經理說,按照7.5折算家具款,裝修費用只有10萬多,一套130多平的房子裝修到拎包入住的程度,10萬元根本不夠。
律師:設計師離職也應履行承諾
北京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的馬新華律師表示,裝修時間的問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即可,而對于家具款一事,馬新華律師表示,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條之規定,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的人員,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執行其工作任務的人員職權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即該設計師在職期間對客戶做出的承諾,系在其職權范圍內執行公司的工作任務,該承諾代表的是公司,應對公司發生效力。即使該員工離職了,公司依然有義務繼續履行該承諾。“前提是該設計師為該公司的雇員,這是一種職務行為。”
信網記者 杜杲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