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倪 泰)創新發展需要良好的營商環境,而商業秘密是驅動企業研發與創新進而獲取競爭優勢的有效工具。將于明年1月1日實施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第三十條特別規定“嚴格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作為知識產權重要組成部分的商業秘密,既是企業的“心臟”,也是企業的“財富”,如何對其有效保護,國內外高度關注。
在近日舉行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商業秘密與創新研討會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干事弗朗西斯·高銳表示,商業秘密的保護在任何商業合作關系中都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無論是雇主與雇員、承包商與分包商、高校與外部企業的合作研究,還是全球價值鏈——這些關系都取決于信息共享。“商業秘密關乎企業的競爭力,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弗朗西斯·高銳說。
為此,中國進一步完善商業秘密保護法律制度的頂層設計。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了回應國內外有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重大關切,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商業秘密保護條款的修訂工作。按照司法部、全國人大的立法進度,市場監管總局提出《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訂意見。
今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訂案。修訂后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進一步完善商業秘密的定義,明確了侵犯商業秘密的情形;擴大了侵犯商業秘密的責任主體范圍;進一步強調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法律責任;對侵犯商業秘密的民事審判程序中舉證責任的轉移作了規定。
商業秘密的重要性近年來不斷顯現。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商業秘密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不少創新類企業就是憑著一個創新技術建立的,如果在初創期泄密將對企業造成致命打擊,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死存亡。
在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市場監管局查辦的聶某侵犯商業秘密案中,被侵權企業雖然只是一家注冊資金50萬元的小公司,卻建立了完善的商業秘密保護機制,這得益于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自2014年開展的商業秘密保護示范站建設工作。
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大力開展商業秘密保護示范站(點)建設工作,針對初創中小企業舉辦商業秘密保護工作座談會,并以此為載體,推動一區一地的商業秘密保護工作,促進商業秘密保護工作規范化建設和系統性提升,增強企業的保密意識。以浙江為例,2015年至2018年,浙江省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61件商業秘密侵權案,約占全國查辦案件總量的三分之一。今年以來,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先后組織召開浙江省商業秘密保護工作座談會、浙江省首屆商業秘密保護論壇,并發布了《浙江省商業秘密保護現狀調研報告》,切實解決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服務需求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據了解,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嚴格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組織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相關機構加大商業秘密保護力度,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推動建立健全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增強全社會對商業秘密保護重要性的認識,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