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0年2月27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2020年第二批9起典型違法案件,涉及張家口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污染防治監督檢查發現,該公司在張家口市承建的盛華家園商住小區B區二期S12#高層住宅樓及門衛、地下車庫B區項目,存在施工工地腳手架搭設不符合現行規范,防護架與模板支撐系統拉結、卸料平臺與支撐系統拉結;架子工不按規定配戴防護用品;物料堆放混亂;模板支撐系統、地下車庫頂板厚400mm,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12#塔吊駕駛室線路混亂,沒有配備滅火器等問題,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14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15條的規定。
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14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23條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第8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45日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