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廣島)近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通告(2021年第18期)顯示,標稱貴州金州龍泉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州龍泉礦泉水公司”)生產的1批次中國·金州龍泉高鍶高鈣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20/8/11)(規格型號:350ml/瓶)被檢出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合格(檢驗結果:1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0CFU/250mL║標準值:n=5,c=0,m=0CFU/250mL)。
據悉,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水源性和食源性致病菌,它在水、土壤、食品以及醫院等環境中廣泛存在,尤其喜歡在潮濕的環境中生長繁殖。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飲用含銅綠假單胞菌的瓶裝水很可能導致抵抗力較差的老弱病幼孕人群腹瀉等疾病的發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銅綠假單胞菌的限量為n=5,c=0,m=0CFU/250mL,即采集同批次獨立包裝的5個樣品,均不允許檢出銅綠假單胞菌。
天眼查數據顯示,金州龍泉礦泉水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冊資本3000萬元,該公司因食品廣告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于2020年10月12日被貴州省義龍新區市場監管局罰款0.2萬元。金州龍泉礦泉水公司曾3次被限制消費(集中在2021年1月和4月),涉及該公司及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興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不得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等。此外,金州龍泉礦泉水公司曾3次成為被執行人(集中在2021年1月和4月),被執行總金額884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