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河南省蘭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
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
在縣級食品安全抽檢中,涉及我轄區惠安街道一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1.抽檢基本情況
采購(生產)日期為2023年6月2日的螺絲椒,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調查處罰情況:
蘭考王家副食超市銷售的螺絲椒噻蟲胺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蘭考王家副食超市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為:蘭市監不罰字[2023]27 號
蘭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