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上海市閔行區應急管理局發布了《閔行區東川路3999號“2023.7.8”觸電死亡事故調查報告》。河南省崇達起重設備有限公司對作業現場安全監管缺失,對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未及時制止和糾正作業人員的違規作業行為,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責任。
(圖源: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網站)
《報告》顯示,2023年7月8日11時10分許,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3999號上海阿爾斯通交通設備有限公司內發生一起觸電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該起事故業主單位為上海阿爾斯通交通設備有限公司;維保單位為紐科倫(新鄉)起重機有限公司、河南省崇達起重設備有限公司
關于事故發生原因,《報告》提出,直接原因為:林某某違反相關規定,從事電工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趙慶偉作為河南省崇達起重設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未及時制止作業人員違規作業行為導致事故發生。間接原因為:河南省崇達起重設備有限公司對作業現場安全監管缺失,對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未及時制止和糾正作業人員的違規作業行為。
關于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報告》明確,河南省崇達起重設備有限公司,對作業現場安全監管缺失,對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未及時制止和糾正作業人員的違規作業行為,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區應急管理局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另外,《報告》提出,河南省崇達起重設備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強化對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增強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杜絕違規作業行為的發生。
公開資料顯示,河南省崇達起重設備有限公司,注冊地:河南省新鄉市長垣市南蒲家天下二期13號商鋪;法定代表人:趙建慶。該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成立,經營范圍包括起重機械安裝、維修等。
(圖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