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9月22日,江西省贛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0期),涉及江西百戶超市實業有限公司贛州湖邊分公司經營的圓茄。
(一)產品名稱:圓茄;抽樣日期:2023年7月18日;不合格項目:氧樂果。
(二)風險控制
贛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稽查局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按規定時間送達檢驗結果通知書至江西百戶超市實業有限公司贛州湖邊分公司,并責令其立即停止經營不合格批次的圓茄。經核查,當事人共采購不合格批次的圓茄20kg,銷售19.694kg,召回0kg。
(三)行政處罰
當事人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圓茄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采購涉案圓茄時索取并保留了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進貨憑證,能夠如實說明進貨來源,表明其并不知曉該批次圓茄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當事人履行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等義務,符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所規定的可以免予處罰的情形。
綜上所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二、三款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贛市市監稽經開不罰〔2023〕22號),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