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抽檢監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信息(2023年第35號)。
株洲市蘆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監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信息公示2023年第35號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XBJ23431102484231720
《檢驗報告》編號:A2230038843112001C
樣品名稱:中片龍牙百合
規 格:散裝
生產日期/批號:2023.05.07
不合格項目:經抽樣檢驗,亞硫酸鹽(以 SO2計)項目不符合 NY/T 959-2006《脫水蔬菜 根菜類》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標準值:小于等于30mg/kg
實測值:185mg/kg
被抽樣單位名稱:永州市零陵區卜蜂超市有限公司
被抽樣單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永州市零陵區芝山北路
承檢機構:武漢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調查處理情況:2023年6月9日,本局將《檢驗報告》和《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送達給了當事人。 2023年6月15日,當事人向永州市零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復檢,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食品復檢,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情況:至執法人員檢查時止,當事人將龍牙干百合15斤銷售至永州市零陵區卜蜂超市有限公司,另3斤送至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檢驗樣品1.2斤,備樣樣品1.8斤)。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營環節
(四)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當事人分裝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鑫福多中片龍牙百合”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了分裝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行為。當事人僅進行物理分裝涉案批次“鑫福多中片龍牙百合”食品原料,未進行再次生產加工改變其基本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貨值金額為960元,且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索取查驗了供貨商的經營資質材料、銷售憑證和《檢驗檢測報告》,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涉案批次食品原料,已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履行了法定進貨查驗義務,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符合《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四)項“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不予行政處罰:……(四)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規定的情形。
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钡囊幎ㄓ枰孕姓幚?。
株洲市蘆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