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鹽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2期),涉及鹽城市亭湖區毓龍街道吳梓彤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漣水雨果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吊瓜子(奶油味)、鹽城市云飛水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多寶魚。
市市場監管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22期)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20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5期),涉及我市不合格食品2批次,現將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鹽城市亭湖區毓龍街道吳梓彤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漣水雨果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吊瓜子(奶油味)
(一)抽檢基本情況。鹽城市亭湖區毓龍街道吳梓彤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漣水雨果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吊瓜子(奶油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亭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送達當事人亭湖區毓龍街道吳梓彤食品超市,并對該超市實施現場檢查和調查。經查,該超市于2023年5月14日從亭湖區城招衛 龍食品經營部購進金海雨果牌吊瓜子(奶油味)6.5公斤,貨值543.4元,抽檢4.08公斤,封存2.42公斤,并未對外售出,非法獲利341.09元。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之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341.09元,并處罰款3410元的行政處罰。
二、鹽城市云飛水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多寶魚
(一)抽檢基本情況。鹽城市云飛水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多寶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濱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送達當事人鹽城市云飛水產品有限公司,并對該公司實施現場檢查和調查。經查,該公司于2023年6月4日從濱海縣東坎街道葉海霞海產品銷售點購進多寶魚2.44公斤,貨值185.44元,全部用于抽檢并未對外售出。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由于當事人初次違法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未造成危害結果,無主觀故意,違法行為輕微,且及時進行自查整改,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以及《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給予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鹽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