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四川省達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3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批次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3號),涉及四川省達州市川珍牛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泡椒燈影牛肉。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產品控制情況
經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四川省達州市川珍牛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的泡椒燈影牛肉于2023年02月11日生產了50袋,銷售了50袋,銷售價6元/袋,銷售完畢,貨值金額300元,共獲利10元。當事人收到檢驗報告后主動停止銷售同品種產品,并啟動召回程序。
行政處罰情況
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19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四川省達州市川珍牛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18日對四川省達州市川珍牛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作出罰款1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0元、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改正的行政處罰。
排查整改情況
經排查,造成該批次泡椒燈影牛肉抽檢不合格原因是半成品烘干后溴氧殺菌和紫外線燈殺菌不徹底或者是運輸途中保存環節不當造成的。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加強銷售過程控制,組織管理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加強生產車間消毒殺菌,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組織生產銷售。
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3日組織復查驗收,當事人已按要求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