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食品生產流通環節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第24期)。
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生產流通環節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第24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規定?,F將我區生產流通環節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長樂區營前貝娜水產品店銷售的野生海蜇頭
(一)抽檢基本情況。受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對福州市長樂區營前貝娜水產品店銷售的野生海蜇頭(生產日期:2023-09-23)進行檢驗,檢驗結論:野生海蜇頭中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制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現場檢查情況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10月25日,我局執法人員向福州市長樂區營前貝娜水產品店現場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進行現場檢查,未發現同批次產品。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況。我局依法監督該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該批次產品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該經營者依法主動暫停經營不合格食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動采取召回措施。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