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西省遂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據通告,遂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3日接到國抽信息系統通知,該局管轄的1家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受檢單位名稱:江西眾樂購現代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樣品名稱:羅漢筍尖(鹽水竹筍)
(一)抽檢基本情況。
羅漢筍尖(鹽水竹筍)(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3年06月09日)經武漢尚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檢測,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食品生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當事人生產經營羅漢筍尖(鹽水竹筍),未對原料進行風險控制,生產后未如實記錄生產加工情況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條的規定,實屬違法經營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應予行政處罰。參照《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二)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本案符合從輕行政處罰條件,對當事人作從輕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
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