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13期)
近期,安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抽檢發現不合格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核查處置,其中涉及我縣生產經營單位1家,現將相關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近期,市場監管部門對安吉遞鋪林泉酒行銷售的1批次自然海鹽進行抽檢,發現標簽項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二、調查以及處罰情況
我局向當事人送達檢測報告,現場未發現不合格批次食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款和《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屬于瑕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安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