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今年第三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依法對重慶葆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3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1500元至20萬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并予以曝光。該行表示,將持續開展整治拒收現金專項行動,在全社會進一步鞏固拒收現金違法的共識,提升公眾使用現金的便利性。
互聯網技術日益普及支持電子支付逐漸成為主流支付工具,特別是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等移動支付興起,使得許多消費者可以“一部手機走天下”,而人民幣現金的使用頻率逐漸降低。采用非現金電子支付方式,好處多多。對于消費者而言,不用攜帶現金可以解放兜包空間,更便于出行,同時還可降低現金丟失、被盜、損壞以及遭遇假鈔等風險;對于經營者而言,電子支付方式便于其收費、整理賬目,既可節省時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也可有效減少找兌出錯、收到假鈔等現金收取環節的各種管理問題。
不過,事物都有兩面性,非現金電子支付能帶來方便也能制造麻煩。我國人口眾多、地域差異大、城鄉發展不平衡,消費者支付需求多種多樣,傳統的現金支付習慣和偏好仍然廣泛存在。尤其是對于老年人、青少年、來華人士等特殊群體來說,他們因不便上網、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等情況,在出行、購物、就醫、消費等日常生活中會遇到諸多不便。這些群體本應受到特殊照顧,為其預留現金支付渠道,但現實中,他們的存在感很弱,其支付需求常常被忽視。一段時期以來,不少經營者或收付主體出于自身利益考慮,拒收現金特別是小額現金的現象時有發生。中國人民銀行曾就拒收現金情況進行調查,結果顯示,37%的被調查消費者反映經歷過“被拒收現金”,39%的被調查商戶曾“拒收現金”。
現金服務是最基礎、最根本的金融服務,現金投放收儲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最基本的業務,在滿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服務實體經濟、維護貨幣金融體系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我國已形成現金、銀行卡、互聯網支付和移動支付并存的多樣化支付工具體系。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優勢,較好地滿足了不同主體的支付需求。保障現金使用環境,也有利于促進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諧發展。部分社會單位和經營主體出現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不僅損害公眾現金支付權益,也對現金流通使用環境和人民幣信譽產生負面影響。
《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中國人民銀行就規范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多次發布公告,要求各類主體均應尊重公眾支付方式的選擇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在接受現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勵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要求或者誘導其他單位和個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制造“數字鴻溝”。
拒收人民幣現金亂象引起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早在2018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就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拒收現金行為集中整治行動。之后,該行差不多每年都會開展整治行動,并在官網對處罰情況進行集中曝光,形成較強的警示威懾效應。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實施方案》,其中明確“保留傳統金融服務方式”,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現金”,并要求強化支付市場監管,加大對拒收現金等歧視行為的整改整治力度。2022年2月,“定期開展拒收現金專項治理”寫入“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
整治拒收現金工作是金融為民的具體體現。在加強監管整治的同時,還應全方位、全地域推進人民幣收付知識宣傳,努力達成“拒收現金屬違法行為”的社會共識,打造人民更為滿意的支付環境。
《中國質量報》【觀象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