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魯金罰決字〔2023〕72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魯金罰決字〔2023〕72號 |
被處罰當事人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濟南分行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 小微企業貸款管理不到位、個人貸款管理不盡職、項目貸款管理不盡職、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
行政處罰決定 | 罰款合計220萬元。其中,濟南分行60萬元,濟南分行轄屬分支機構160萬元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山東監管局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