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期,某知名電腦安全軟件因頻繁出現彈窗廣告遭用戶投訴,引發廣泛關注。據媒體報道,有用戶抱怨該安全軟件彈窗廣告每25分鐘至30分鐘出現一次,且關閉過程繁瑣,設置選項多達50多個,給用戶帶來極大操作困擾,嚴重影響使用體驗。對此,其官方客服回應稱,各類彈窗都可以關閉,但沒有一鍵關閉彈窗廣告的功能。
有這樣一個段子:判斷一個人是不是電腦“小白”,最簡單的辦法是讓他的電腦靜置幾個小時,看看彈出多少個廣告窗口。該段子表面上是在調侃電腦“小白”,實質上卻表達了對彈窗廣告的嘲諷和無奈。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此前曾發布一份關于互聯網彈窗信息對消費者影響的調查報告,其中顯示,近八成的受調查者表示經常遇到彈窗廣告。受調查者反感的問題包括關閉難、容易誤點、頻繁出現、內容低俗等。超過一半的受調查者認為彈窗廣告給自己造成不良影響,侵害了其合法權益。
民眾苦彈窗廣告久矣。不過,彈窗廣告作為一種廣告形式,我國法律并未禁止,而是對其制作發布作出一些限制性規定。廣告法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2022年9月施行的《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明確,“彈窗推送廣告信息的,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和關閉標志,確保彈窗廣告一鍵關閉”。
不過,從近年來消費者對互聯網彈窗廣告怨聲載道的現實情況看,一些彈窗廣告的相關利益方并沒有嚴格約束自己,而是不斷觸碰國家法律法規紅線。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彈窗廣告背后有利益驅動。有業內人士透露,彈窗廣告支撐著一條復雜的利益鏈。目前彈窗廣告的發布途徑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直接與相關運營商合作,通過用戶IP推送彈窗廣告;另一種是與相關軟件及瀏覽器方進行合作,當用戶打開軟件或啟動瀏覽器時彈出廣告。不管哪種發布途徑,廣告推送費用都很低,PC端彈窗廣告每條低至0.01元,移動端彈窗廣告每條也不超過0.02元,一家公司單日最高可提供100萬條彈窗廣告服務。基于天文數字級的用戶數量及上網頻次,彈窗廣告可為廣告經營者帶來相當可觀的收益。據了解,前文案例中那家知名電腦安全軟件公司去年的互聯網廣告及服務業務營收為45億元,占到其總營收的一半。
相比收益,彈窗廣告經營者面臨的違法風險卻并不是很大,代價也不是很高。盡管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彈窗廣告可一鍵關閉,但并沒有對“關閉”作更具體、更精確的界定。比如,“一鍵”所關閉者是一條廣告還是所有廣告?“關閉”一分鐘、一小時還是一天?這些問題均未明確。這就讓某些互聯網彈窗廣告推送服務提供者有了可“操作”的空間:“一鍵”只能關閉一個廣告,那就關一個再彈另一個;“關閉”沒有時間限制,那就關5分鐘、10分鐘后再彈……更重要的是,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彈窗廣告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不足。如廣告法明確,違反關于互聯網廣告相關規定,“對廣告主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這對于違法者的警示作用有限。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根治互聯網廣告亂彈頑疾,必須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互聯網廣告經營行為劃出清晰的法律邊界。應盡快出臺專門針對彈窗廣告的規章或法律解釋,對“一鍵關閉”作出更清晰的界定,對相關時段內彈窗廣告的數量、彈出頻次等作出明確限定。同時,加大對廣告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讓法律長出“牙齒”,具有強大威懾力。當然,加強彈窗廣告治理,并不是要將其“一棍子打死”,而是使其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規范運行,把選擇權交給消費者,讓他們以“用腳投票”的方式進行“管理”,從而實現行業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中國質量報》【觀象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