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維護防疫用品
和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秩序的通告
2020年第01號
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障疫情防護必需和市民生活必需,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口罩、消毒用品、抗病毒藥品及蔬菜、豬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維護疫期市場價格秩序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廣大經營者必須嚴格執行武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保供穩價”的措施和要求,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依法經營,為市民提供質價相符的商品和服務。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一)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度上漲;
(三)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
(四)不得利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五)不得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六)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牟取暴利;
行業協會或者為商品交易提供服務的單位,應當督促行業自律,誠實守信,不得有短斤少兩、囤積居奇、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發生。
二、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力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將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及時曝光典型案例,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廣大市民積極監督,發現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及時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舉報投訴。
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