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江西省鷹潭市市場監管局迅速行動,嚴厲打擊哄抬價格、非法制售口罩等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穩定有序。
根據近期查處情況,在2月2日發布第一批10宗案例的基礎上,鷹潭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第二批依法立案的8宗典型案例,請廣大經營者引以為戒,嚴格依法依規經營。
1.余江區市場監管局查獲60萬只涉嫌假冒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案。
2020年2月4日,鷹潭市余江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在淘寶平臺上購買防護口罩,收貨后發現該批次口罩生產日期為2月16日。余江區市場監管局迅速組織核查,初步查明:該批口罩除虛標生產日期外,還涉嫌假冒“飄安”注冊商標。該批口罩共計60萬只,發貨地址為浙江義烏,標注適用范圍為醫用,總計貨款7.8萬元。余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批口罩予以查扣,并抽樣送檢,目前正在等待檢驗結果。鑒于該批口罩金額已經達到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刑事立案標準,余江區市場監管局已將該案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案件正在辦理中。
2.月湖區勝利路某小商品直銷超市涉嫌銷售商標侵權口罩案。
2020年1月27日,鷹潭市市場監管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對月湖區勝利路某小商品直銷超市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該店有兩款相同包裝(標識相同),但廠名不同的時尚平面口罩,數量共計一箱。經進一步核查,該直銷超市銷售的時尚平面口罩涉嫌商標侵權。
3.月湖區南站路某五金店涉嫌銷售“三無”口罩案。
2020年1月27日,鷹潭市市場監管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對月湖區南站路某五金店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一批口罩,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涉嫌“三無”產品,執法人員對現場發現的113只口罩當場予以扣押。
4.貴溪市羅河鎮某超市涉嫌銷售“三無”口罩案。
2020年1月28日,貴溪市市場監管局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在貴溪市羅河鎮某超市進行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超市有一批“PM2.5時尚防護口罩”。經查,該超市現場共有“PM2.5時尚防護口罩”1570只,均無廠名廠址、無執行標準、無產品合格證,涉嫌“三無”產品。執法人員對該超市1570只“PM2.5時尚防護口罩”進行了扣押。
5.月湖區勝利路某便利店涉嫌哄抬價格案。
2020年2月1日,鷹潭市市場監管局接群眾投訴舉報。同日,執法人員到達月湖區勝利路某便利店進行現場核查,當事人現場提供了進貨單據。經查,當事人從鷹潭市月湖區某日化經營部購進飄安一次性口罩(粉色),數量30打,進貨總價為600元。據當事人陳述,該款口罩進價0.1元/只。當事人購進的上述口罩已全部銷售完畢,銷售單價0.5至1元/只不等。
6.余江區白塔中路某平價超市涉嫌無證無照銷售口罩案。
2020年2月3日,余江區市場監管防疫防控專項執法組人員對轄區防疫防控物資進行檢查,在余江白塔中路某平價超市進行檢查時,現場發現該超市有銷售口罩行為,經查,該店面無證無照銷售醫用口罩,執法人員當場扣押口罩120只。
7.月湖區環城東路某連鎖藥店涉嫌哄抬價格案。
根據群眾反映,鷹潭市市場監管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于2020年1月31日對月湖區環城東路某連鎖藥店防疫用品價格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并于2月5日進一步核查,發現該單位1月23日下午至1月27日期間將原售價6.5元/瓶的95%*500ml規格的酒精抬高價格至10元/瓶進行銷售,將原售價1.5元/只的17cm×9cm規格的醫用護理口罩抬高價格至5元/只進行銷售,其行為涉嫌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
8.月湖區交通路某便利店涉嫌哄抬價格案。
2020年2月6日,鷹潭市市場監管防疫防控執法人員接群眾舉報對月湖區交通路某便利店進行執法檢查,并于2月11日進一步核查,經查,發現該店1月31日起銷售的口罩超過1月19日前(含當日)最后一次實際交易的進銷差價率,其行為涉嫌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栗軼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