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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部分食品生產、小作坊加工企業已開工(復工)生產,食品生產加工場所人員密集容易產生交叉感染風險,現提醒各食品企業要密切關注并嚴格執行全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復工生產指示要求,在屬地鄉鎮(街道)統一管理下積極配合開展防控工作。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存在安全隱患的企業不得生產復工,健康排查不徹底的不得復工,已安排生產計劃的企業還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管理,落實責任
落實食品安全生產加工企業主體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生產負責人、質量管理人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要求。
二、加強宣傳,狠抓防控
務必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可能引起的風險,做好員工的宣傳教育工作及防控措施,明確應急工作預案,避免與任何存在潛在安全隱患的人員或地區接觸。
三、健康檢查,落實制度
做好復工人員管理臺賬,建立健康檔案,一旦發現有發熱、感冒、咳嗽癥狀、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癥狀人員,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時隔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就診。
四、規范操作,個人防護
嚴格執行生產過程衛生規范要求,保持食品生產加工過程的清潔衛生,嚴格落實通風、消毒、消殺等措施,做好消毒記錄。嚴格消毒劑及消毒設備管理。
五、原料把控,安全可靠
強化原材料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確保來源可追溯。嚴禁采購、生產加工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嚴格杜絕來源不明的食材、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病死等畜禽及肉制品進入生產加工環節。
六、保障價格,維護穩定
禁止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以及實施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維護出廠產品價格秩序穩定。
揚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