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了保護長江生態,黨中央、國務院部署開展長江“十年禁漁”。從2020年1月1日零時起,長江流域(包含長江重要支流和湖泊)的水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十年。安徽省滁州市市場監管局近期迅速貫徹落實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圍繞市場銷售這一關鍵環節,對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加強監管執法,切實發揮市場監管職責,為長江流域“十年禁漁”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同時,滁州市市場監管局、市消保委呼吁廣大生產經營者不要加工銷售“江鮮水產”,廣大消費者不要購買食用“江鮮”。
生產經營者:自覺遵守“禁漁”規定,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一、全市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要自覺遵守“禁漁”相關規定,規范經營。食品生產經營者,尤其是水產品經營者禁止生產、加工、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證照中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含有“江鮮”、“捕撈”等禁用內容的,經營者務必立即聯系轄區市場監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三、餐飲服務單位禁止采購、烹飪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
四、嚴禁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違規廣告。
消費者:拒絕購買食用“江鮮”,發現違規線索積極舉報
一、請廣大消費者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不要購買食用“江鮮”。
二、積極發揮監督作用。若發現生產經營者存在銷售、加工、食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虛假宣傳等違規行為,可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三、滁州市12315熱線24小時人工座席接聽,及時受理涉及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交易違法線索,優先處理、迅速處置。
(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