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銷售安全監管工作要點
一、著力推進“電子追溯”,努力實現智慧監管
(一)持續推動追溯體系建設。大力推廣運用“隴上食安”一體化智慧監管平臺,加大網上巡查力度,構建“嚴管”+“巧管”新格局。突出發揮電子追溯在全程監管中的核心作用,督促企業全面運用“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鼓勵企業以食品標簽標識為可追溯單元載體,以產品批號為切入點,結合條碼、二維碼和電子標簽等新技術手段,實施全過程、電子化信息查詢追溯,并與國家重要產品質量追溯平臺對接,實現食品安全信息順向可追蹤、逆向可溯源、過程可控制、責任可追究。
(二)繼續推進“陽光倉儲”。結合從事食品貯存業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三方冷庫)備案公示工作,全面摸排食品生產經營者冷凍冷藏庫及第三方冷庫底數,持續推進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含食鹽批發企業)食品倉儲場所尤其是第三方冷庫全面落實“陽光倉儲”工作,積極安裝應用可視化設備,并接入“明廚亮灶”智慧監管(隴上食安)平臺,大力推廣手機 APP 應用。督促企業健全倉儲食品管理制度、實施倉儲食品色標管理、完善倉庫設施設備、落實倉儲食品管理要求、提高倉儲食品管理水平。
(三)全面推進食品銷售企業風險分級動態管理。抓好《甘肅省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的貫徹落實,嚴格評定標準,按照時間節點,加快工作進度,確保2021年底全面完成食品銷售企業風險分級工作。組織修訂《甘肅省食品生產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記分管理作為對食品銷售企業風險分級動態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對“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進行升級改造,將原有信用等級管理模式變更為風險分級管理模式。各地要按照風險等級劃分結果,確定檢查頻次,實現分級分類監管,確保監管資源的科學配置和有效利用。
二、有效鞏固薄弱環節,不斷加強源頭治理
(四)推進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質量安全管理。全面開展農批市場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摸底排查,準確掌握我省農批市場現狀,完善“甘肅省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管理數據庫”。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技術規范》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落實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查驗要求的通知》(市監食經發〔2021〕3 號),督促農批市場開辦者、入場銷售者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好農批市場專業監管所駐場監管制度和錯峰上下班制度。適時召開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規范管理現場會,對農批市場“把脈會診”,交流各地工作經驗,推動抓好食用農產品重點問題治理整頓,倒逼市場經營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鼓勵農批市場建設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統,實現入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查詢便捷,進一步提升農批市場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五)推進食品(糖酒副食)批發市場質量安全管理。落實《食品批發市場管理技術規范》,督促落實市場開辦者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推動市場主體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培訓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召回制度、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等。各地要探索建立監管人員駐場工作制度或掛職基層所專職駐場制,堅持每天會同市場主辦方實施巡查管理,重點監督檢查經營者索票索證和供票供證的落實情況,檢查食品標簽、保質期、食品倉儲等情況,督促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尤其要全面摸排場外存儲情況,探索實施登記備案制,積極推行“陽光倉儲”,杜絕倒包裝、篡改生產日期等違法行為和其他安全風險隱患。
三、始終堅持問題導向,認真開展專項整治
(六)深入開展農村市場食品安全治理。要按照《省市場監管局等六部門關于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方案(2021-2022年)》要求,深入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以持續規范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為目的,以打擊農村制售“三無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為手段,以風險隱患排查為抓手,全力實施“凈流行動”,全面提升農村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七)持續開展保健食品市場專項治理。嚴格落實《甘肅省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暨“隴原護老”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1)要求,深入推進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加強保健食品銷售的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違法宣傳營銷、欺詐誤導消費以及非法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行為。繼續推進保健食品“五進”專項科普宣傳,加強《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宣貫。持續培育、壯大“銀齡護老隊”,充分發揮其宣傳監督作用,擴大其影響力。
(八)開展重點品種專項整治。繼續加強對散裝食品、兒童食品、冷凍肉品、蔬菜水果等監督檢查,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加強源頭治理,將監管重點聚焦于食品批發、貯存、配送等源頭。持續開展對食品經營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兩超一非”的監督檢查和專項治理。
(九)配合做好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做好“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食品銷售環節監管,持續加強水產品經營監管,加大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水產品銷售者監督檢查力度,加強食用水產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
(十)做好重大活動保障。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各地對五一、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重要時段和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時段、蘭洽會、文博會及各類節會等重大活動,實施重點監管,適時開展專項整治。
四、堅決靠實“兩大”責任,積極構建長效機制
(十一)夯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以深化“食品安全自查”為抓手,重點督促連鎖企業、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大型食品批發企業等全面開展食品安全自查。督促經營戶按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管理辦法》規定開展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查立改并完善措施;對發現的重大食品安全隱患,要立即報告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同時,各地要定期將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向省局報告。
(十二)開展放心食品自我承諾活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以大型商場超市、食品批發企業和已公示命名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為重點,組織開展“放心食品自我承諾”活動,督促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承諾內容,并接受社會監督。通過“自我承諾”活動,帶動食品經營行業質量安全整體提升。
(十三)積極開展“兩方責任”大約談。按照《甘肅省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規定,加大對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力度。省局將適時組織對全省大型連鎖超市、大型食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及食品倉儲等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主體責任指南》規定的內容,逐級開展“兩方責任”大約談。
(十四)繼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省局將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商場超市等銷售企業開展體系檢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參照省局做法,開展有針對性的體系檢查,重點檢查大型食品銷售企業、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和大型商場超市,針對重點區域、突出隱患、關鍵品種、易發問題等,加大檢查頻次和檢查力度,全面提升和規范其經營行為。市州市場監管部門針對市場監管總局食品抽檢司通報的年度抽檢3批次以上不合格的企業,做好重點監督檢查,及時全面報送監督檢查報告。
五、扎實開展快速檢測,有效發揮靶向作用
(十五)全面應用快速檢測平臺。為實現全省快檢數據信息化的統一管理,省局于2020年底開發建設了“甘肅省食品快速檢測智慧監控平臺”。各地要全面應用食品快速檢測智慧監控平臺,發揮好快檢技術“過濾網”“助推器”“新引擎”作用。持續開展快檢進市場和“你點我檢”“你送我檢”服務活動。要嚴格落實年度快檢任務計劃,切實發揮快檢設備作用,杜絕快檢設備資源閑置和浪費問題。強化對快速檢測結果的匯總、分析和綜合利用,有針對性地開展市場監管執法。做好后期處置工作,對快速檢測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時進行法定檢驗,根據法定檢測結果依法處理。
(十六)探索引入社會第三方快檢服務。為深入落實2019年底省委第三巡視組反饋問題整改要求,省局將探索引入社會第三方快速檢測服務,進駐部分大型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展快檢工作,以促進提升我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規范化建設能力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六、持續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全力鞏固防控成果
(十七)持續做好冷鏈食品監管工作。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和“人物同防”要求,嚴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監管各項制度,全面加強追溯管理、執法檢查,積極聯合商務、衛生健康、公安等部門,嚴厲打擊進口冷鏈食品不報備、不進總倉而直接進入流通環節的“體外循環”行為。督促冷鏈食品經營者全面應用“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和“甘肅冷鏈”微信公眾號,鼓勵所有“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總倉”開展“首站賦碼”工作;不斷完善“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總倉”規范化管理制度,嚴查“三證”(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以及消毒單位出具的消毒證明)實施“三專”(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存放、專區售賣)管理,做到“四個不得”(沒有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證明、追溯信息的均不得上市銷售)。對企業自建冷庫、第三方冷庫開展全覆蓋備案和排查。
(十八)持續開展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繼續加大對豬肉制品、進口冷藏冷凍肉類、水產品生產銷售單位的檢查力度,以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冷庫、肉類銷售點等場所為重點,以查驗“兩章兩證一報告”為主要內容開展檢查。
(供稿:甘肅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