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支持手機移動端填報嗎?
支持。申請人可下載“浙里辦”APP,登錄后在首頁搜索“市場監管業務辦理”進行企業開辦(合并名稱自主申報)申請,或進行企業名稱開放查詢。
七、涉及前置審批的名稱怎樣申請,也不需要到窗口辦理預先核準嗎?
不需要。首先申請人應當了解有關企業登記前置審批的要求,仔細閱讀相關文件。在辦理企業開辦時,需要選擇明確的經營范圍條目,系統可以自動校驗,當出現與前置審批事項相關詞條時,會提示申請人應當進行名稱預先登記,名稱預先登記也不需要到登記窗口,從名稱申報系統自主申請即可辦理。
涉及前置審批許可的預登記名稱,發放《自主申報名稱預留告知書》,由系統自動生成,申請人可自行下載,名稱保留期6個月。
八、名稱自主申報查重通過,為什么還會被退回?
登記機關對自主申報通過的企業名稱,依法進行管理,發現有明顯違反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不適宜企業名稱,及時告知申請人變更名稱。申請人拒不變更的,不予辦理登記注冊。對于自主申報查重通過的名稱,登記機關還要進行人工復核,人工復核不通過的,有權退回名稱告知申請人變更。
九、名稱自主申報復核通過,是否向申請人發送短信?
目前,復核不通過,申請人能收到短信,復核通過的,不再給申請人發短信。考慮到名稱自主申報的復核功能是存在于整個設立環節,企業設立核準后復核功能自動結束,因此,復核通過的,不向申請人發送短信。
十、名稱自主申報復核不通過,申請人能否修改后提交?
除因企業名稱不符合相關規定被駁回外,若因行業代碼、經營范圍、投資人等信息填寫有誤而退回的,原申報信息不會清除,申請人可以在原基礎上修改后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