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西市監處罰〔2024〕163號
行政相對人名稱:北京泛歐電梯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北京泛歐電梯有限公司負責維保的2部乘客電梯實際維保項目中無“制動器作為轎廂意外移動保護裝置制停子系統時的自監測”和“轎廂檢修開關、停止裝置”兩個項目,卻在2023年12月17日的維保記錄中對上述2個項目填寫維保結論的行為,未按照《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2-2017)》第六條第一款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2024年1月1日的維保記錄未經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的行為,未按照《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2-2017)》第七條第二款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該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
處罰決定日期:2024-04-14
處罰機關: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