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4日,張女士在長春市某照相館花1599元拍藝術照,套餐包含9張底片和精修照片。消費者要求額外交付25張底片,遭到照相館拒絕,遂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處理過程及結果】
吉林省消協受理了張女士投訴,在調查過程中,照相館稱,張女士額外要25張底片不屬于套餐服務內容,所以需要付費。省消協認為,消費者向照相館支付了拍照費用,照相館應當向消費者免費提供底片。經調解,照相館同意向消費者交付25張底片。
【案例評析】
《吉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從事攝影、沖印服務的經營者,應當按照約定向消費者交付拍攝、沖印的成品和底片類資料。約定以外,消費者有要求的,經營者應當給付拍攝的其余的電子數據底片類資料,且不得在約定以外加收費用。”本案中,照相館加費給底片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合同權益。
省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當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可以向消協組織尋求幫助。同時,建議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避免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