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正式施行。《條例》明確規定,入網餐飲單位應當積極落實“陽光廚房”建設,并使用外賣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入網餐飲單位不安裝“陽光廚房”或者未使用“外賣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同時,配送的食品沒有使用封簽或者封簽損壞的,網約配送員有權拒絕配送,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
近期,浙江省浦江縣市場監管局開展了全縣網絡餐飲單位專項檢查,對入網餐飲單位進行全方位排摸,逐家上門指導宣傳《條例》,發放《致全縣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的告知書》,并與明確表示不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的經營戶簽訂《餐飲單位不提供網絡餐飲服務承諾書》。要求所有入網餐飲單位在美團、餓了么等第三方外賣平臺的首頁“陽光廚房”欄目實時展示其后廚和操作過程,實現后廚全透明。責令未使用外賣封簽的經營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縣市場監管局出動執法人員186人次,發放《致全市網絡餐飲經營者的一封信》767份,簽訂《餐飲單位不提供網絡餐飲服務承諾書》163份,開出《責令改正通知書》9份。
目前,我縣共有入網餐飲單位614家,現在已安裝“陽光廚房”559家,外賣封簽使用率已經達到了95%以上。接下來,縣市場監管局將加大對入網餐飲單位的檢查,以“線上+線下”巡查的方式,繼續推進外賣商家“陽光廚房”建設和“外賣封簽”規范使用,讓更多外賣商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浦江人民的飲食安全。
張貼“外賣封簽”是保障外賣配送環節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能有效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裝在運送過程中被人為拆啟或意外破壞。因此,網絡餐飲經營單位要正確使用外賣封簽,確保每一份外賣食品均貼有“外賣封簽”。餐飲外賣配送人員、消費者發現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未規范使用外賣封簽的,可以拒收,也可以固定相關證據后撥打“12315”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責任編輯: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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