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紋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廣東等沿海地區。它含有毒素,加熱、鹽腌、暴曬等加工方式均無法將毒性破壞分解,一顆小小的織紋螺就可能致命。對食用織紋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無特效解毒藥。近期,廣東已有多地發布警示,提醒市民勿食織紋螺。
日前,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消費提醒,其中提到“不食用野蘑菇、鮮黃花菜、河豚魚、織紋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蟲風險的產品”。
隨后,佛山、韶關等地市場監管部門也發布了食品安全消費提醒,其中提到“不食用野蘑菇、鮮黃花菜、河豚魚、織紋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蟲風險的產品”。
此外,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也在近日發布提醒,學校食堂要禁用織紋螺等食品。
在利益面前,一些不法分子仍在偷賣織紋螺。近日,浙江省臺州市三門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聯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成功搗毀非法購銷織紋螺買賣鏈。截至5月23日,警方在三門、寧波、象山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20余人,查扣織紋螺800多斤。
4月27日,三門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市場上有人私下出售織紋螺,一些飯店老板也在私下向顧客高價賣織紋螺。
接警后,民警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進行暗中調查取證,發現市場上確實有人在賣國家禁止買賣的織紋螺,一些燒烤攤和飯店也私下出售織紋螺,他們為招攬生意還把織紋螺拍成視頻,分發在社交平臺上,以此吸引顧客前來消費。
民警順藤摸瓜,找到販賣織紋螺的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據了解,王某是三門本地人,他一直從事海鮮生意,也經常從外地收購織紋螺運到三門出售,很多客戶都知道他有織紋螺貨源。
“我知道買賣織紋螺是犯法的,但市民愛吃,利潤高,暢銷……所以在禁漁期前,還囤了大量織紋螺。”在利益面前,王某不惜以身試法,多次前往寧波、象山等碼頭收購零散的織紋螺進行非法獲利。
目前,王某等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1年,寧波市海曙區法院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傅某有期徒刑8個月,并支付銷售所得價款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40萬元。
如何識別織紋螺
織紋螺俗稱海絲螺、海螄螺、麥螺或白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廣東等沿海地區。它的外形特征表現為尾部較尖,細長,長度約為1厘米左右、寬度約為0.5厘米,約指甲蓋大小。殼面常具有1-3條紫褐色或紅黃色螺帶,肉體為淡黃色,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底。
織紋螺是有毒生物,毒性比砒霜還要高百倍。由于海洋環境受到污染,“赤潮”頻發,使織紋螺體內“石房哈毒素”毒性大增。經檢測,該毒素對人體的經口致死量為0.54毫克-0.9毫克,也就是說,一顆小小的織紋螺就有可能致人喪命。
誤食織紋螺中毒的患者,早期表現為口唇、舌、指尖發麻,眼瞼下垂。不久即可出現消化道癥狀,主要有胃部不適、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口渴、便血,進而出現肢端麻木、四肢無力或肌肉麻痹等神經系統癥狀。重癥者出現癱瘓、言語不清、聲嘶、紫紺、呼吸困難、神志不清、休克,最后因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
(責任編輯: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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