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青島市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8期),涉及城陽區陳寶祥百貨店經營的“糖姜片”、城陽區宋鑫泓稼喜餅店經營的“棗糕”、紅島經濟區俏俏佰和餡餅店經營的“餐具(杯子)”、城陽區農家小院殘冠經營的“餐具(杯子)”。
青島市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8期)
在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4批次食品不合格:城陽區陳寶祥百貨店(報告編號LR1016778 抽樣單編號XJB23370214763931369)、城陽區宋鑫泓稼喜餅店(報告編號ZW-20230519137抽樣單編號DBJ23370200411338319)、紅島經濟區俏俏佰和餡餅店(報告編號:2023-0008CY,抽樣單編號:XBJ23370214436731891);城陽區農家小院餐館(報告編號:2023-0010CY,抽樣單編號:XBJ23370214436731889)?,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城陽區陳寶祥百貨店經營的“糖姜片”
(一)前期處置情況
2023年4月12日,執法人員向城陽區陳寶祥百貨店送達檢驗報告,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合格,執法人員立即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開展了現場檢查。
(二)調查處置情況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未發現同批次產品。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貨、銷售記錄等進行了證據固定,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城陽區陳寶祥百貨店購進該批次不合格糖姜片12袋,已全部銷售完畢。因已零售,未能召回產品。城陽區陳寶祥百貨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糖姜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鑒于該店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陳寶祥百貨店免予處罰。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城市監免處〔2023〕65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城陽區陳寶祥百貨店主動進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進行整改。目前,當事人已完成整改。
二、城陽區宋鑫泓稼喜餅店經營的“棗糕”
(一)前期處置情況
2023年6月12日,執法人員向城陽區宋鑫泓稼喜餅店送達檢驗報告,立即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開展了現場檢查。
(二)調查處置情況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未發現同批次產品。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貨、銷售記錄等進行了證據固定,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城陽區宋鑫泓稼喜餅店于2023年5月18日生產不合格棗糕5.66斤,已全部銷售完畢。因已銷售給散客,未能召回產品。城陽區宋鑫泓稼喜餅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棗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2023年9月12日,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青城市監處字【2023】195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城陽區宋鑫泓稼喜餅店主動進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進行整改。目前,當事人已完成整改。
三、紅島經濟區俏俏佰和餡餅店經營的“餐具(杯子)”
(一)前期處置情況
2023年5月26日,執法人員向紅島經濟區俏俏佰和餡餅店送達檢驗報告,立即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開展了現場檢查。
(二)調查處置情況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單位使用的餐具(杯子)經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超標。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清洗、消毒記錄等進行了證據固定,并開展調查工作。紅島經濟區俏俏佰和餡餅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立即完成整改,使自消毒餐具符合要求,并對其做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當場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城市監當罰〔2023〕ht003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紅島經濟區俏俏佰和餡餅店主動進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進行整改。目前,當事人已完成整改。
四、城陽區農家小院殘冠經營的“餐具(杯子)”
(一)前期處置情況
2023年5月26日,執法人員向城陽區農家小院餐館送達檢驗報告,立即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開展了現場檢查。
(二)調查處置情況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單位使用的餐具(杯子)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超標。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清洗、消毒記錄等進行了證據固定,并開展調查工作。城陽區農家小院餐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立即完成整改,使自消毒餐具符合要求,并對其做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當場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城市監當罰〔2023〕ht002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城陽區農家小院餐館主動進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進行整改。目前,當事人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