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對抽檢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的信息公告。
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對抽檢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2023年06月12日,云南省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流通環節對重慶廣恒食品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于2022-12-01生產的“旺友+圖形商標”紅椒尖尖筍進行了抽樣送檢(規格計量稱重,抽樣數量1.794kg,抽樣基數2kg);2023年07月18日,成都海關技術中心出具了《檢驗報告》(No:2023CJ04391),檢驗報告的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2023年7月18日,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檢驗報告》(No:2023CJ04391),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檢驗結果告知書及執法意見書,口頭及書面告知當事人對檢驗過程、檢驗結果有異議應于7日內向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書面提出。當事人在法定時限內未提出異議,本案經局領導批準立案調查。
(二)產品控制情況:該批次不合格紅椒尖尖筍生產10kg,被抽檢1.794kg(全部送至成都海關技術中心,共召回0kg,共銷售10kg)。銷售出去的紅椒尖尖筍產品暫未收到消費者舉報投訴。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該企業處罰如下:1、責令改正違法行為;2、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經企業排查,由于生產產品原料筍尖帶入有二氧化硫,生產產品時,工人在浸泡環節疏忽大意,未按照要求對產品進行透水換水等原因造成。整改情況:按工藝流程規定透水換水3次,生產時質檢嚴格監督并檢測。2023年07月22日,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管局開展了復查驗收,驗收結果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