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46號)。
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46號)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2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重慶永皓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永皓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黃辣丁,其中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購進日期:2023年7月4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其產品不合格原因為:未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當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2.主動配合市場管理方開展食品添加劑快檢工作。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二、蔡志雄
(一)抽檢基本情況
蔡志雄經營的牛蛙,其中呋喃唑酮代謝物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購進日期:2023年8月9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蔡志雄從事銷售食用農產品過程中,建立了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了牛蛙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方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查驗人等內容,并按規定保存了供貨方營業執照、檢驗檢測報告、進貨單據、進貨記錄、銷售記錄等相關憑證。其產品不合格原因為:供應商的上游養殖戶在養殖牛蛙時為防止病害使用獸藥,養殖戶未把控好銷售時間,個別牛蛙未過休藥期,體內存有藥物殘留。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當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立即下架相關產品,核查在售產品的進貨渠道和檢測報告;2.將情況向上級供應商反映,并要求供應商進行整改;3.加強源頭管控、加強進貨查驗。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的行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免予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