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城市防范化解重大風險
——《公共安全 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國家標準解讀
□ 本報實習記者 王雅雯
近日,受臺風“杜蘇芮”影響,京津冀地區出現極端降雨過程,引發洪澇和地質災害,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受到重大威脅,城市安全風險增大。
回顧過去20多年,我國城鎮化迅速發展。據了解,至2022年,我國城鎮化率已達到65.22%,城鎮常住人口9.2億人,比上年末增加人口646萬人,城區人口超1000萬的城市7個,500萬~1000萬人口城市14個。預計2050年城鎮化率將達到80%。
在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公共安全所副所長、全國公共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秦挺鑫看來,城市安全風險管控面臨諸多困難,主要源于城市發展中,人口、產業、活動、物資、能量、信息、建構筑物等匯聚于城市物理空間產生集聚效應。他指出,多類要素集聚使城市演化為復雜巨系統并產生了多類風險,城市安全風險呈現出傳統風險累積、新興風險涌現、復雜風險加劇、極端風險頻現等新特點。
對此,國家提出城市安全風險評估要求。秦挺鑫說:“自2017年起,多地制定了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地方標準。但由于缺乏國家層面的標準規范,各地對城市安全風險評估的內涵與定位,以及范圍、內容、方法、程序等表述和規定不盡相同,在一定程度限制了該項工作的開展。”因此,GB/T42768-2023《公共安全 城市安全風險評估》應運而生,為解決各地城市安全風險評估要求、方法和評估結果不統一等問題,推進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實踐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提供了國家標準支持。
該標準已于2023年5月23日發布并實施。標準規范了城市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兩類風險的風險評估,提出了城市安全風險評估的總體原則,并對總體要求、基本流程等進行了明確。該標準適用于副省級城市、地級行政區以及直轄市所轄行政區(縣)建成區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兩類風險的風險評估。其他區域或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的安全風險評估可參考執行。
“標準提出了開展城市安全風險評估的4項基本原則,即系統性、科學性、適用性和動態性;提出了兩項基本要求,分別為突出城市區域安全風險特點,構建多層級風險評估管理責任體系。標準構建了與現行國際、國家風險管理體系相一致的城市安全風險評估流程,主體包括計劃與準備、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4個階段,明確了風險溝通、風險處置和風險更新的全過程性,提出了風險評估成果應用要求。”秦挺鑫補充道。
融入城市應急管理體系,制定并實施風險減緩、風險監測、風險預警、風險分擔等風險管理措施,采用信息化管理技術支持城市安全風險管理的全過程……標準還在城市安全風險評估主體框架的基礎上,對計劃與準備、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等主要階段提出了技術要求,給出了所需方法和知識以及城市安全風險評估成果的運用建議。
《公共安全 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國家標準的發布和實施,為城市公共安全風險評估實踐提供了指導和支持,有助于提升相關實踐的規范性和科學性,有效助力城市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提升應急能力。“標準將有助于從國家層面建立我國城市安全風險數據庫和風險管理知識庫,實現在國家層面統籌應急管理資源,統計分析城市安全重大風險,提升我國城市安全治理效能。”秦挺鑫表示。
《中國質量報》【重要國家標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