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王 敏 記者 李 輝)近日,安徽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長三角市場監督管理不實承諾信息信用修復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建立標準統一、流程一致的不實承諾信息信用修復機制,進一步優化信用修復服務,營造誠信經營、守信踐諾良好氛圍。
《指導意見》在長三角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信用承諾管理工作基礎上,明晰了不實承諾信息信用修復的適用范圍,規定了不實承諾信息信用修復的申請材料、辦理流程及辦理時限,明確失信經營主體可以向認定不實承諾信息的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信用修復,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權責范圍內信用修復申請的核查、審批決定和信息公示,支持經營主體及時糾正失信行為、重塑信用,助力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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