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0月8日,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飲用天然泉水)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出具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驗報告》(No:(2023)GHY-D20290),涉及西青區1家經營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沃 爾 瑪(天津)商業零售有限公司經營的飲用天然泉水產品
(一)抽檢基本情況
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于2023年8月29日對位于天津市西青區匯川路221號一層的當事人沃 爾 瑪(天津)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在售飲用天然泉水產品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檢產品為飲用天然泉水,數量為24瓶。2023年9月27日,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出具了《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No:GBJ23000000100231314ZX),該報告稱所抽樣檢驗的飲用天然泉水“亞硝酸鹽(NO2-計)項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
2023年10月8日,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執法人員向沃 爾 瑪(天津)商業零售有限公司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過程中未發現上述相同批次的飲用天然泉水產品。經查,不合格飲用天然泉水產品數量為576瓶。截止執法人員送達報告當天,已經全部售出。當事人對售出的不合格飲用天然泉水產品進行召回。
(三)天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依法監督企業召回不合格食品。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或88908890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2023年10月8日